根据国家财政部、教育部下发的财教【2012】376号文精神,凡农村(含县镇)户口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三年免学费。
以下为广东省免学费区域(仅作参考),省外各地根据上述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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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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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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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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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城区、从化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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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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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兴县、仁化县、翁源县、乳源瑶族自治区、新丰县、乐昌市、南雄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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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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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澳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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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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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山市、开平市、鹤山市、恩平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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湛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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遂溪县、徐闻县、廉江市、雷州市、吴川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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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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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白县、高州市、化州市、信宜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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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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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宁县、怀集县、封开县、德庆县、高要市、四会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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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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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罗县、惠东县、龙门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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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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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县、大埔县、丰顺县、五华县、平原县、蕉岭县、兴宁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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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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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丰县、惠东县、龙门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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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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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金县、龙川县、连平县、和平县、东源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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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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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西县、阳东县、阳春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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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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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冈县、阳山县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区、清新县、英德市、连州市、连南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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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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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安县、饶平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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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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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东县、揭西县、惠来县、普宁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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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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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兴县、郁南县、云安县、罗定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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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助学金政策:
按照国家规定,父母(含监护人)或学生本人持有当年有效的以下“九证之一”:
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、《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、《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》、《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》、《五保供养证》、《特困职工证》、《残疾证》、《孤儿证》、《军人优抚证》,可纳入“家庭经济困难”范围,享受每学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补助。